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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之影不想跟他多费
,从
袋里拿
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简直就是在
词夺理!窈窈跟我生活怎么可能对她的未来产生不利影响!
所以
据相关规定,您现在无权把聂窈带回去。”
这个选择原本
本就不是个选择,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好,我算是看清你了!就当是我瞎了
看错了人!
“同事一场?我这十多年视你为家人,你却只是把我当同事!
“你不能就这么让你把她带走!我要把她带回去,她也是我的女儿!!”
然后转
看着聂窈,
神凛冽的直直的盯着她的
睛,让人想起刚才那个威胁的
神,问她:
章孝祖确实没有任何相关的法律证明,没有
本、也没有亲
鉴定,从某
意义上说,聂窈只是个冒充章雲曦
去章家的人。
鉴于各
因素的考虑,聂窈犹豫了,她抬
对章孝祖说:
电话一接通,那
的律师就说有条不紊的说
:
如果章孝祖
来,聂之影完全不是他的对手,所以聂之影选择另辟蹊径:
“我的律师会跟你解释。”
“你走吧,窈窈留在这。”
章孝祖火冒三丈:
两位的情况我现在已经大概了解了,很抱歉,从法律角度上来说,聂女士完全有权利把聂窈带回来抚养。
章孝祖不能接受:
“就算聂窈年满16周岁有自己的主观判断能力,可她毕竟是未成年人,不
备完善的危险意识,
首先,现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件可以证明您跟聂窈的关系,
说着就去拉聂窈的手,被聂之影挡下来了:
“章董事长您好,我是聂之影女士的代理律师尚志远。
“章董事长请自重。
“你先回去
章孝祖突然觉得很心寒:
请您回去吧,大家同事一场,别
我叫保安。”
对章孝祖说:
“这样吧,让窈窈自己
选择。”
其次,在无法确定你跟聂窈关系的时候,作为聂窈的生母,聂女士已经严重怀疑她跟您一起生活会对她今后的生活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甚至严重阻碍她的健康成长。
聂女士作为她的监护人,当意识到她的选择可能会对她的未来造成不利影响时,可以采取适当的举措阻止她
这样的选择。”
你们明明就是串通一气的,我今天就一定要带她走!”
章孝祖把希望放在了聂窈
上,她曾不止一次的说过她不会选择聂之影,所以章孝祖
信,她会选择跟自己回家。
“那如果窈窈愿意要跟我回家呢?”
“你是选择跟他走,还是选择留下?”
尚志远律师回答说:
不过我告诉你,我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带我的女儿离开这里!”
可现在情况变了,稍不留神,那些因自己而死的人会再次因自己
冤莫白;而那个真正关心自己的人,也会因为自己变得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