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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得浑
一抖,
了
嘴角。
令林书宇比较惊喜的是,等到晚上仲
兴脱了衣服以后,
蓝衬衫之下的
材可谓是相当养
。仲
兴是个
育生,发育得又比同龄人早,
肌、腹肌都很明显,那胳膊更是肌
饱满,得是自己的两倍
,
第二个
来的人叫
陈平,
着一副黑框
镜,唯唯诺诺,一副书呆
的样
,跟“帅”扯不上关系。
他在
一住校期间,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想要找一个保姆式的男朋友,把他当儿
来对待的那
。后来又想着要不先随便找个能帮忙洗衣服的女朋友?最后觉得自己这想法实在太功利太差劲太没节
了,终于还是放弃。
撒泼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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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宇,快起来快起来,要迟到了。”
虽然林书宇并不喜
健
教练那
肌
爆棚的
材,但这仲
兴的
材,跟其他同龄人的
排
材相比,绝对就是
睛的福利啊。单论
材的话,仲
兴的
材还是能够达到自己选取男朋友的标准的,林书宇心里暗暗合计着,当然,只是
材。
第4章第四章
他一个激灵,赶快
起来,手忙脚
地穿上衣服,然后和同样睡过
的舍友们十万火急地朝教室狂奔。
望着两盆待洗的衣
,林书宇叹了
气,这是要洗到地老天荒的节奏啊。
洗衣服是我这样的大帅哥该
的事情么,林书宇不无悲愤地想。
下,安泽“横空
世”。要是安神成了我的男朋友……林书宇手上搓着衣服,脑海里却忍不住开始幻想起来。他努力地脑补
两个人在一起之后,安泽
起袖
洗袜
的模样。
看来,自己要好好学习洗衣服才行,林书宇再次悲愤地想着。
比起其他人,仲
兴算是唯一一个让林书宇
前一亮的室友了,再加上这两个人的
好有很大程度的重合,所以林书宇对他的印象相当不错。但相
了没几天,这“相当不错”的看法就因为仲
兴的太过自来熟渐渐被“去死去死”所代替。
作者有话要说:
换好衣服之后,林书宇便抱着一大盆穿过的衣服,还有一中盆攒了一个星期的袜
去了宿舍外面的盥洗室。
他刚住校那会儿,还会
持每天洗袜
。只是后来越来越懒,从两天一洗到现在的一周一洗,由开始的极其讲究的各
衣
一件一件放在盆里洗,到后来的衣服、内
、袜
分类洗,再到现在的全都混在一起洗。
第二天,林书宇是在苏年的猛烈摇晃中醒过来的。
等到林书宇洗完衣服回到宿舍时,所有的宿舍早都已经熄灯了。幸好他经验丰富,洗漱完了才去洗衣服。
怎么能比得上帅哥呢?
最后一个
来的便是仲
兴,
眉大
,
肤黝黑,虽然不太符合林书宇的审
,不过看上去勉
算个帅哥。
林书宇十分不情愿地

睛,半眯着看了看旁边的手表,6
09分!
林书宇拖着疲惫的
躯、酸麻的胳膊翻到床上,沉沉睡去。
虽然学校明面上对早上几
到教室没有明确的要求,但是教导主任一大早就会随机巡查,6
10分之后若是还看到教室里缺人,就会立刻去找
喜
摸他的
就算了,摸
什么的绝对不能忍!
看来以后洗澡必须得把要换的全
衣服都拿到卫生间才行,不止是内
!林书宇握了握拳
下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