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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限制华工条约(2/2)

关于国在华最惠国待遇的规定比以前更详尽、全面,除了一些事项上规定国享有“均沾”权外,条约第三十款还规定:

1880年的中是这一时期国国内排华浪发展的产,条约的心是宣布国政府可以限制华工赴,这是对“蒲安臣条约”神的一大倒退,虽然国仍表示对于已在之华工及他项华人继续给予居住、旅行、司法保护上的最惠国待遇。在其它方面,条约把鸦片贸易排除在最惠国待遇保护之外,禁止国公民对华输鸦片;条约还规定中互给对方国商船在本国各港时在税钞征纳上的最惠国待遇。